各学院:
根据《集美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集大学〔2023〕19号)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25-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查和发放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资助对象
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、取得集美大学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),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。获得资助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二、资助标准
(一)符合资助条件博士研究生:24000元/年;
(二)符合资助条件硕士研究生:7200元/年;
总发放时间以实际在学时间为准,最多不超过基本修业年限。
三、资格审查
(一)本次资格审查对象主要为2025级新入学研究生,既往其他年级已审查通过的学生无需重复参加,若有漏审、复学等特殊情况,则需再次审查。
(二)学院成立审查小组,严格审查资助学生相关材料,确保研究生助学金资助到位。
1.有工作经历且未按照规定完整转入档案的学生不发放国家助学金。学生人事档案材料补齐并转入学校后,自转入当月起予以发放。
2.存在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不发放国家助学金。有工作经历的学生,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证明,方可发放助学金。
3.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发放国家助学金。
四、材料提交
学院经过严格审查后,将本学年确认新资助对象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处。根据学生实际情况,提交材料如下(纸质版提交学生处,电子版发xszz@jmu.edu.cn,2025年9月22日前提交):
(1)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(纸质版、电子版)(表格见附件);
(2)2025年9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薪酬发放表(纸质版横版打印、电子版需要excel表格格式)。
(3)公示材料(既往未审查、未公示过的学生和2025级新入学研究生需要公示并注明公示结果,提交纸质版,分管领导签字、学院盖章);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学院成立审查小组,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审查相关材料,确保研究生助学金精准落实。
(二)根据实施细则,本学期自9月起按月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,共计发放五个月。自10月份起,请各学院每月10日前提交学生薪酬发放表,确保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。
(三)采取伪造档案及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,一经查实,立即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,并追缴已经发放的国家助学金,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。
附件: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5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