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资助与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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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期末、暑期及2026—2027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6-24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集美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》(集大学〔2021〕21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期末、暑假及2026—2027学年勤工助学(含研究生)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期末勤工助学安排

为了不影响学生复习迎考,期末停课后一般不安排勤工助学活动。若因特殊原因需要继续用工,须提交必要性说明,确认学生学业不受影响后方可用工。期末停课前用工时长不足半个月的,按不超过半个月的酬金标准支付。请各单位于7月10日(周五)前将本单位6月和7月《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情况反馈表》交至学生处资助办。

二、暑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

2026年暑期勤工助学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—9月4日,一般为工作日时间;岗位原则上在暑期留校学生中安排,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请各单位在确保学生安全和权益的前提下,合理设岗。各单位2026年暑期勤工助学岗位从即日起至7月6日(周一)通过学工系统申报,岗位类别统一填写“暑假勤工岗”,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1。

各单位暑期勤工助学(含研究生)设岗总量不得超过本单位2025—2026学年勤工助学预算总额。若学年预算已使用完毕,暑期岗位将无法申报。暑期设置岗位分为两种:一是工作日长时间在岗岗位,每天在岗时间一般超过5个小时,原则上以80元/天为标准,按实际工作天数(工作日)核算酬金;二是以小时为单位的岗位,以20元/小时为标准,酬金累计不超过800元/月。

三、2026-2027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立项

(一)立项时间安排

2026-2027学年岗位立项申报工作自2026年8月24日起至9月1日止通过学工系统进行,申报经学生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招聘。因勤工岗位立项工作需要全校统筹,请各单位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申报,避免因未按时申报而影响正常用工。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。

(二)岗位类型

2026-2027学年勤工助学(含研究生)岗位立项工作申报的岗位类型为固定岗和项目型岗。临时岗在工作开展中根据具体需要和单位预算另行申请。

固定岗是指持续一个学期及以上的长期性岗位;项目型岗位是指根据单项工作任务设置的岗位,学生完成工作任务并通过考核后发放酬金,一般具有阶段性特点。

(三)设岗原则

各单位应按需设岗,岗位工作内容不得涉及任何有毒、有害和危险作业以及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。开设岗位无技术等特殊要求的,应重点录用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如需向非困难学生开放的岗位,须在立项时提交必要说明(线下提交);学生社团、专业实践等正常活动和训练应与勤工助学相区别,不纳入勤工助学范畴;学生干部的职务行为不得以勤工助学的方式获取报酬;学生勤工助学属于辅助性工作,不得替代教职工的本职工作。

鼓励各学院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,增强社会责任感,相关活动可按规定认定志愿服务时长。

(四)设岗预算和岗位数

2026-2027学年全校勤工助学预算执行精简必要、总量控制原则。各单位预算总额包含了本学年固定岗位、临时岗位和寒暑假岗位的发放酬金总和。请各用工单位结合单位情况,统筹做好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工作。

(五)立项工作安排

1.立项申请及审批。请各用工单位事先酝酿,合理设岗,在规定时间提交立项申请。全校岗位经学生处处务会研究通过后,方可开展招聘。

2.预算核定及下达。综合考虑各单位上一学年实际用工情况、勤工助学管理情况以及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,核定并下达各单位勤工助学预算。

3.岗位招聘和公示。2026-2027学年岗位招聘各单位可自行安排,也可通过学工系统开展。各单位应组织学生在用工前登陆学工系统应聘,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。各单位须对录用人选进行公示,确保招聘的公正、公开。

4.工作建档。各单位应认真核实学生工时记录,做好岗位酬金发放工作;自行留存单位公示、学生工时记录等相关材料,建立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档案。定期自查自纠本单位勤工助学使用和管理情况,同时接受学生处的不定期抽查。每月按时将《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情况反馈表》交学生处资助办存档。

5.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。各单位应认真学习学校勤工助学管理相关文件,切实考虑学生利益,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,切勿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视同或替代正式在岗工作人员。设岗时应确定专门指导老师,做好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。同时在生活和工作上多给予学生充分的关心和指导,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岗位的育人功效。

附件:

1.学工系统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操作指南

2.学工系统学生申报勤工助学岗位操作指南

学生工作部(处)

2026年6月22日